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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可能我終究還是不適合作訴訟吧


昨天下午收到一個不起訴處分書
我的心情非常的低落
雖然我可以告訴我自己說,沒關係這案件是妳半途才接過來的
不能夠歸責於妳之類的話
可是還是覺得是自己不夠細心,不然有些事情也許可以提早發現

然後我突然恍然大悟,為什麼最近的案件總是不會有很積極的感覺
(不過這邊我一定要講,其實在每個案件我還是很努力的找出有利的點)
(或是遇到我覺得不對的地方我還是去翻書、去找實務見解)
(這裡說的不積極,是我的心態)
原因在於作訴訟要承擔太多當事人的期待
當然我絕對不會讓當事人對於訴訟的結果有什麼過度的期待
但是其他人我們就不能保證會不會讓當事人期待太多

還有一個原因在於,有些當事人對妳的要求過多
我說的是,很多當事人可能對案件很有想法
這時候只要稍一不從,或是當事人一想到
管妳是不是睡覺用餐或是正在廁所大便
想打就打,但是說的東西卻已經重複了八百次

另外又不得不提我們的同業
(我很不喜歡用同道、道長這種名詞,搞得一副大家要去收妖的樣子)
不能否認有些前輩真的是很令人尊敬
叫的出來名號的那些律師,人家確實是很有能力也厲害
人家有今天這樣的地位,背後不知道付出多少努力
但是更不能否認有訟棍存在
(訟棍,是我更不喜歡用的名詞,但這裡不得不使用)
有些東西明明就很明顯是一翻兩瞪眼的事
卻不知道在那邊硬ㄠ些什麼東西,然後不斷鼓吹當事人告啊告啊告啊
或是使用些自己也不知道的理論來唬人
或是把自己當成當事人,在法庭上聲嘶力竭
有沒有想過後果?有沒有想過自己這樣的行為,會讓不知情的人怎麼看律師這一行業?
常常碰到這樣的律師,我都會回來告訴我自己
拜託就算以後要去路邊跪著乞討,也不要當得這麼沒有價值跟尊嚴

再來一個是我個人的原因
我真的發誓我國小六年級就長這個樣子
這麼多年來倒也都相安無事
偏偏進了這一行,當事人看妳這種小朋友的臉
打從心底就不相信妳有能力
(翁胖倒是沒有這樣的問題,當事人都覺得他是超級資深大律師)

所以過去我很鴕鳥的告訴我自己
只要我們在法律上幫他們盡力了就好
其他的事情,比如當事人的情緒等等的不要介入
這次卻不小心破了例
結果就是變成這兩天心情很不好
我真的可以告訴我自己不關我的事,可是又搬了一堆書跟查了實務見解
甚至連颱風歷史資料都查了……

所以結論是,我他媽的真的不適合作訴訟
認真的玩樂過生活,可能比較適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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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tiek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